解除合同通知书 赵国良:针对2010年8月22日本人与你签订的“联营协议”履行问题,鉴于开业受到超市阻挠,之后你也为自身利益强令本人关门歇业,从而导致本人一直无法经营。现基于法院要求,也为了本人索赔需要,同时也鉴于你的无耻否认及与超市安建国协商不成。本人认为该合同应属无效并无法履行。故提出该通知。望接到该通知三日内退还本人租金、押金,赔偿本人经营损失及装潢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。因保存证据需要,故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,不在另行张贴。特此告知 王进2011年4月9日
联系人:王进,联系电话:13305203033, 13013939023,邮箱:wangjinlawyer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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